2月8日,汉寿县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员劝阻一处利用空飘违规占用人行道宣传的行为,释放空间还路于民。

县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一处利用空飘违规占用人行道宣传的行为。经核查,该企业的占道行为未取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根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第二十二条规定”,执法队员依法进行现场劝导并要求恢复原貌。
县城管执法局提醒市民,在确定不影响市容交通等情况下,且申请的许可项目符合主管部门要求时,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县政务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获得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

一审 黄学丽
二审 朱自刚 曹亚玲
三审 张智峰
责编:黄学丽
来源: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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